不久前,北京某居委会工作人员在街道边捡到散落一地的各类文件、信函、发票和支票以及9个被撕破的快递信封。经邮政行管处对这些快件进行整理检查,并与用户取得联系,证明这些邮件均未经过邮局收寄,而是交给了一家小速递公司,通过火车运送到京,再由另一个国际货运服务公司派人投送,丢失的这些邮件就是由于投送人员缺少基本的职业素质,把邮件夹在自行车后座上去打电话被人偷走撕毁的,给用户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
目前,社会上常有一些快递公司打着邮政EMS的旗号上门揽收快件业务。1998年,上海某速递公司盗用邮政EMS信封收寄邮件,但不交给邮局,而是通过火车列车员从上海带到北京,接邮件的人员是刚来京一天的浙江人,进出站时没买站台票被联防人员抓住。后了解,该投递员投送邮件完全是靠地图,更不知道有《邮政法》,只知道送一份邮件给10元钱;还有一些快递公司以EMS名义收寄快件,回来后取出内件,换成包裹或挂号信,通过邮局交寄,从中赚取高额差价。但用户并不知情,手中所持的收据仍是EMS收据,如果邮件延误或遗失,用户到邮局查询时才知道自己寄的快件并未入邮政网传递。
这些现象的背后是用户的利益被严重侵犯,邮件的时限性与安全性无法得到保证,问题如不纠正,继续任其发展下去,势必给国家安全、用户权益、邮政发展带来越来越严重的后果和困难。
我国特快专递业务开始于80年代,进入90年代后发展迅速,业务量以每年50%以上的速度增长。速递市场潜在的巨大商机吸引了众多投资者。世界各大快递公司纷纷抢占中国市场,国内铁路、民航、交通等部门也竞相开办速递业务,一些私营企业和个人公司更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并以其规模小、资费低等优势与大公司展开竞争。据了解,仅北京一地注册的非邮政速递公司就有140多家,其中合资公司17家,还有若干无照经营的个体小公司。
速递业务放开经营以及竞争主体的多元化给速递市场注入了活力。与此同时,各类速递公司经营中良莠不齐的现象越来越突出,违规经营问题日趋严重,经营手法也五花八门:有低于邮政基本资费收寄的;有给所寄单位、用户回扣的;有让列车员捎带再让几个民工骑单车现找地图投递;有在国外揽收高资费再到国内转邮政网络传递赚取差额利润的;还有“地下邮局”打着邮政旗号无证经营的,等等。
邮权是国家主权的有机构成,信函专营是邮权的主要内容之一。任何主权国家都采取有力措施严加保护。我国《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物品的寄递业务由国有邮政企业专营。
然而,10多年来邮政企业在依法履行为社会提供普遍服务义务的同时,一些速递公司侵权违法经营信函专营业务的现象始终难以得到有效制止和纠正,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据北京市邮政行业管理部门统计,去年全年开展执法检查244次,被检查单位几乎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经营问题。有的公司甚至专门设立信函柜台,明目张胆在做信函业务。前一段时间,国家邮政管理局针对此事进行查处后,这些速递公司有所收敛,但台下揽收的情况依然存在。
作为一种全人类都能享受到的基本服务,邮政通信的资费标准带有社会公益性质,价格普遍较低,而且必须全网统一。据了解,我国邮政通信虽然在部分大城市是盈利的,但由于一些边远地区通信条件差,成本高,因此就全国而言,邮政通信一直是亏损经营。但目前市场上经营信函的速递公司却只在大城市开展业务,即使收费略低一些,依然有利可图。它们与国有邮政企业之间的竞争完全是一种不平等的竞争。
种种侵犯信函专营权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邮政信誉,更侵犯了宪法保护的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对邮政专营保护不力,导致我国邮政市场相当混乱,信函业务大量流失。全国人均信函量至今只有美国的1/100,加剧了邮政经济状况的恶化。
去年9月在我国召开的第22届万国邮政联盟大会指出,通信权是人类的一项基本权利,邮政通信是人类最基本的通信手段。万国邮联要求各国政府为本国邮政企业开展邮政通信的普遍服务创造条件,并给予相应的法律保护。我国的邮政专营保护问题开始重新提上日程。